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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9″

    判缓刑罚金有规定嘛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收听量:654 2018-05-28
  • 38″

    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收听量:649 2018-09-05
  • 51″

    什么人可以取保候审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取保候审


    收听量:644 2018-08-31
  • 1′27″

    刑事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第一、申诉的时间。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第二、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收听量:627 2018-09-17
  • 1′40″

    取保后收监几率多大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我们知道一般能够取保候审成功的都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危害不大。认罪态度比较好的。犯罪才能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以后受捐的几率是多大,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一般的说取保候审以后,如果认罪态度好,就是首犯初犯,积极退赔或者是交纳罚金。认罪态度好,悔罪等等,一般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也就是说就不用收监执行了。如果是取保候审以后违反了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那肯定就要收监执行了,不能判处缓刑。所以这个几率一般的说就判缓刑的几率很大,也是收监的几率也有可能。

    收听量:627 2018-08-14
  • 45″

    故意伤害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犯故意伤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收听量:617 2018-09-05
  • 1′6″

    取保候审保证金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收听量:613 2018-09-17
  • 1′10″

    刑事申诉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收听量:601 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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