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刑事辩护律师语音解答 > 取保候审律师语音解答 > 刑事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18-09-17 16:43:09
00:00 1′27″

律师语音内容:

第一、申诉的时间。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第二、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刑事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1′7″

    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

    高发星律师

    申诉的期限是从判决生效开始到刑罚执行结束两年内是有效期限

    过了两年期限就不行了,但是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展开
    收听量:533
  • 1′9″

    刑事申诉时间会有限制吗

    高发星律师

    刑事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定性。

    刑事诉讼法申诉人进行刑事申诉并没有规定期限,不管一个案件经过处理后经过多长时间,申诉人均可以提出刑事申诉,且只要刑事申诉是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检察院就应当受理,不得以超过申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展开
    收听量:538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解答律师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

高发星律师,担任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及思考。本人曾在某大型国企工作几年,对于公司管理及风险防控有较深认识。身为律师,当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努力在法律的框架内,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