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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

    龚丽思律师

    龚丽思律师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不能清偿、资不抵债这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收听量:967 2018-07-17
  • 1′48″

    股权赠与是否要交税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股权赠与是否要交税,这个是要交税的。要交哪些税呢,要交以下几种税,

    第一,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股权赠与要交营业税。

    第二,要交个人所得税,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第三,要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收听量:955 2018-08-03
  • 12″

    合伙人散伙公司怎么分配

    陈祺祎律师

    陈祺祎律师

    经过清算后,公司有财产的,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互相协商,原则上按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收听量:953 2018-05-25
  • 49″

    一个自然人可以注册多家公司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法律没有限制法人不能注册多家公司,但是若你成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你之后注册的公司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的合伙公司,且经营范围不涉及之前行业,担任法人就可以成立。相反,若你一开始成立的是两个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且担任法人,那你仍可以在另外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人,但是不能涉及同行业。

    收听量:941 2018-09-19
  • 1′25″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前多久发出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是15天(公司法42条),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公司法103条)。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的内容,即在什么情况下哪一类问题可通过临时会议来讨论解决,

    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收听量:941 2018-09-19
  • 38″

    公司营业执照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包括:

    (一)公司营业执照具有证明公司成立的效力。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二)公司营业执照具有确认公司身份的效力。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公司营业执照是表明公司身份的法律文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凭证,具有许可公司营业并确定公司经营范围的效力。


    收听量:936 2018-09-26
  • 18″

    子公司是分公司吗

    白雪律师团队

    白雪律师团队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权力机关和意思决定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资本。

    分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收听量:935 2018-05-28
  • 1′27″

    保险公司不允许破产吗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根据《保险法》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因此,一般的保险公司是可以解散的,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因为法定原因或者出现法定事由,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关闭其营业而停止从事保险业务的行为是允许的。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通过分立或者合并解散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并不因为保险公司的解散而受影响,分立后的各保险公司或者合并后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接尚有效的人寿保险合同;由分立后的各保险公司依照协议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或者由合并后的保险公司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

    因此,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分立或者合并的形式解散保险公司的,不受限制。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以分立或者合并以外的方式解散。

    收听量:912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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