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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2′11″

    什么情况可以减轻刑罚

    施政律师

    施政律师

    减轻处罚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的减轻情节,一种是酌定的减轻情节。通俗的讲,法定的就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要符合该情况,法院就必须减刑;酌定的就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类似情节,法院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予以减刑。

    主要的法定减轻情节有:

    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

    ⑵防卫过当;

    ⑶避险过当;

    ⑷中止犯;

    ⑸从犯;

    ⑹胁从犯;

    ⑺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明确约定的酌定的减轻情节主要有:

    ⑴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⑶聋哑犯或者盲人犯;

    ⑷预备犯;

    ⑸未遂犯;

    ⑹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教唆犯;

    ⑺犯罪后自首的;

    ⑻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8)到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坦白情节。

    其他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的酌定减轻情节,主要宗旨就是该情节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例如:

    ⑴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影响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偶尔犯罪的;

    ⑵犯罪既遂后,案发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挽回损失,减小社会危害性的;

    ⑶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或出于义愤,引起一时激愤而重伤、杀人犯罪的;

    (4)因为家里急需治病或者为了生存无奈犯罪的

    (5)积极退赃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的等等等等。

    收听量:752 2018-07-12
  • 1′19″

    刑事诉讼委托书内容包括哪些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建议聘请律师,由律师事务所提供使用。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正文:

    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

    (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尾部: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日期。

    收听量:752 2018-06-19
  • 19″

    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孙欢欢律师

    孙欢欢律师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二.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收听量:752 2018-06-01
  • 37″

    什么是协助组织卖淫罪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

    收听量:752 2018-05-26
  • 1′2″

    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哪些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区别:

    1、限制减刑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有可能会被判处限制减刑。终身监禁,顾名思义就是在监狱服刑直至死亡。

    2、终身监禁就是在监狱服刑直至死亡,就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

    收听量:751 2018-09-25
  • 2′19″

    没收个人财产标准

    肖晓灵律师

    肖晓灵律师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会秩序的要求。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都应当对没收的财产名称、数量等在判决中写明,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人财产一部分或者全部。

    收听量:751 2018-05-29
  • 31″

    检察院不起诉的话会有案底嘛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收听量:750 2018-05-29
  • 35″

    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3款之规定,本罪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行为。

    立案标准: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僵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应当立案侦查。


    收听量:750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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