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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减轻刑罚

更新时间: 2020-06-09 10:59:56
00:00 2′11″

律师语音内容:

减轻处罚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的减轻情节,一种是酌定的减轻情节。通俗的讲,法定的就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要符合该情况,法院就必须减刑;酌定的就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类似情节,法院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予以减刑。

主要的法定减轻情节有:

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

防卫过当;

避险过当;

⑷中止犯;

从犯;

胁从犯;

犯罪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明确约定的酌定的减轻情节主要有:

⑴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⑶聋哑犯或者盲人犯;

⑷预备犯;

未遂犯;

⑹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教唆犯;

⑺犯罪后自首的;

⑻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8)到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坦白情节。

其他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的酌定减轻情节,主要宗旨就是该情节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例如:

⑴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影响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偶尔犯罪的;

犯罪既遂后,案发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挽回损失,减小社会危害性的;

⑶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或出于义愤,引起一时激愤而重伤、杀人犯罪的;

(4)因为家里急需治病或者为了生存无奈犯罪的

(5)积极退赃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的等等等等。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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