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刑法当中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第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第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第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根据该决定第11条的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未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英语,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