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漏写债权债务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0-01-06 17:19:00
律师语音内容:
能够补救进行相应补救,若公司已注销完毕,根据我国最新的立法精神,公司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遗漏的债权债务并不当然灭失,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发生移转,并由移转后的主体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某公司经非破产清算注销登记后,原股东发现存有被遗漏的债权,在股东提供确定、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与股东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要求原公司债务人履行义务。另外,在遗漏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属于债权人在接到清算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遗漏的情况,则债权人债权灭失;如果清算企业未依法通知债权人造成债权人未能依法申报债权,在清算结束后,债权人可以就该清算企业的投资人主张债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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