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刑事辩护律师语音解答 > 强制措施律师语音解答 > 刑事强制措施时间

刑事强制措施时间

更新时间: 2019-12-23 10:13:58
律师语音内容: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5、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6、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72条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2′25″

    刑事强制措施使用条件

    任大文律师 咨询我

    刑事强制措施使用条件。刑事强制措施使用的条件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或者是犯罪事实,就应当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这五种。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这就是逮捕的条件

    拘留的条件就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展开
    收听量:787
  • 28″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李佳佳律师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展开
    收听量:874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解除强制措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不同的强制措施,解除的时间有所不同,对于拘传来说,不能超过12个小时,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24个小时;对于取保候审来说,不能超过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来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
  • 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暂时性吗,行政强制措施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暂时性吗,行政强制措施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
  • 两种强制措施能同时进行吗,行政强制措施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两种强制措施能同时进行吗,行政强制措施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强制措施的变更,强制措施有哪些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两种。 (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第一审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 3、案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4、第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 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欧阳律师建议:国内刑事羁押高,取保候审十分难得,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不应该放弃争取任何权利。此外使用保证金与保证人选择方面律师建议尽量使用保证金形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 行政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是怎样的?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根据自己的职权采取的强制手段用来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   在实际的行动中,行政强制措施的手段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 刑事强制措施与民事强制措施的异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也有所不同、监视居住,均可以适用。

    2)适用的对象不同,只要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实施的。主要区别在以下几方面,包括拘传:

    1)目的不同,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取各候审。无论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案外人。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五种措施,是以行为人实施了妨害了诉讼秩序的行为为前提。

    3)具体措施不同、罚款和拘留五种、责令退出法庭,包括拘传。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训诫;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排除妨害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