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宁夏律师 > 银川律师 > 银川动物伤人律师
  • 银川动物伤人律师-杨旭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德丰大厦30层
    5.0

    来自19人评价

    帮助人数:7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2-0968-3485
    更多> #律师简介:杨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任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负责人、银川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杨旭律师是具有高度自信和斗争精神的诉讼律师,杨旭律师法学和工学双学位的教育背景,使其在为客户处理复杂案件和项目时能更为全面并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恰当方案。杨旭律师的执业领域是争议解决,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商事相关领域诉讼和仲裁,杨旭律师同时专长于刑事辩护,尤其是涉及商业犯罪方面和为企业提供刑事风险防控专项法律服务。杨旭律师曾经或正在进行的代表性案件和项目包括:为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提供常年顾问法律服务;为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常年顾问法律服务;代表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处理多起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方面的行政诉讼;代表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处理多起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方面的行政诉讼。代表腾元矿业公司进行股东除名诉讼并取得胜诉;为涉嫌走私货物偷逃税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办理宁夏“5.12”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宁夏第一起“淘宝代购”走私案,吴忠市特大帮信案等重大案件当事人进行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效果。
    咨询律师
  • 银川动物伤人律师-杨生智律师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30号东升大厦5楼
    5.0

    来自97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8-9508-9199
    更多> #律师简介: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2007年在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2012年入选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学专家库。在律师执业中,专业攻各类民事、经济事务纠纷与刑事辩护,擅长代理人身伤害、劳动争议、建筑施工工程纠纷、房地产开发与买卖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自诉等。所办理过的案件,入选过经典案例评选,多数使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取得了非常好的审理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当事双方和法官的高度认可!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宁夏律师 银川律师 银川动物伤人律师
  • 请注意监控设备及其覆盖范围,并保存相关证据。寻求目击证人支持,若无直接证据,需依赖鉴定结果确认事实。还可提取伤口残留物质进行DNA鉴定,确认受伤是否由饲养人的犬只所致。 #损害赔偿 870次阅读
  • 若无确证被狗咬伤,可观察伤口、拍摄照片并保存疫苗接种记录作为证据。这些材料能证实侵权行为的真实性和程度。法律规定,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需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1267次阅读
  • 动物饲养者应对宠物致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戏弄引发,饲养者可免责。《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饲养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饲养者需担责,但能证明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轻责任。 #损害赔偿 1099次阅读
  • 界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需满足以下条件:动物须为人工饲养,给他人造成实际身心损害,且其行为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必要联系。依据法律规定,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此类案件。 #损害赔偿 1491次阅读
  • 若当事人在散步时未用牵引带约束爱犬,违反法规。法律规定,犬只出户需佩戴标识,用牵引绳等确保不对他人构成威胁或接触疫情。无牵引带规范活动如造成损害,饲养者或管理者应依法赔偿。但如能证明损害由被侵权人恶意导致,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967次阅读
  • 在动物园中,若发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动物园通常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若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动物园可请求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1155次阅读
  • 在某些情况下,若狗咬伤甚至致人死亡,且受害者能证明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职责,即视为“疏忽照顾”,狗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及可能的刑事杀人罪责。这体现了对动物饲养者的严格责任要求,以保障公众安全。 #损害赔偿 980次阅读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第一次庭审中双方各执观点,法院认为无法确定车辆价值。庭后律师联系相关鉴定公司,确定在无车辆实物但能够提供车辆相关证件以及维修记录等情况下进行价值鉴定,最终通过司法鉴定确认了涉案车辆的价值,帮助法院查明和认定事实,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请。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4114.78元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作为被告马某2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原告在本案中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被告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原告出示的证据不能证明马某2对原告之妻拜某实施了强奸行为,即使马某2与拜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的婚外性行为,该行为本身不对原告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而应由对婚姻不忠诚一方或破坏他人婚姻者接受不良道德评价,且原告出示的证据亦不能证明其个人名誉受损。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马某1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我的价值:故原告主张的赔偿费用不应超过鉴定费用。涉案车辆已经使用过几年,车辆各处磨合程度和新旧程度也是产生本次车损的主要原因,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到专业机构保养等,以及车辆前期是否就已受损等均有可能,因此应综合考虑被告的操作原因、事故前车辆新旧程度、各处磨损程度等原因,由原、被告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被告 结果:
    我的价值: 详细案情>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