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全面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败诉判决;判令对方当事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我方当事人支付欠付货款七十余万元;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主要部分。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亘煜律师的不懈努力。刘亘煜律师拥有12年执业经验,法学本科学历,累计办理过上千件案件,擅长刑事、民事领域。此次案件中,当事人林XX与周XX煤炭买卖纠纷,一审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全部请求,林XX遂委托刘亘煜律师代理二审。
接案后,刘亘煜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本案民事、刑事全案卷宗材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他深入拆解案件事实,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诉讼时效是否届满。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要证明诉讼时效未届满。刘亘煜律师发现,2012年林XX以对方涉嫌合同诈骗报案,案件历经多轮刑事审理,直至2020年12月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改判周XX无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所以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20年12月刑事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当事人2023年起诉并未超出三年法定诉讼时效。同时,对方在刑事侦查阶段已对欠付货款事实予以确认,且在刑事、民事诉讼中多次主张货款抵销,该行为依法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诉讼时效是否届满上。对方坚持认为林XX起诉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刘亘煜律师围绕上诉主张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向法院完整提交了刑事卷宗、证人证言等全量证据,并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还原了当事人多年来持续主张债权、对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客观事实。他还指出双方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属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本案未超出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合法债权应受法律保护。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刘亘煜律师的核心上诉观点,实现了从一审败诉到二审胜诉的逆转,为当事人挽回了七十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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