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货单现端倪
兰州某公司与王某某存在不当得利纠纷,王某某负责公司送货及代收货款,后无故失联。公司核查发现,王某某在提供劳务期间存在伪造虚假第三方出货、代收货款未上交、仓库缺货及收款未送货等问题,涉及金额83821.6元。这其中,伪造的4笔虚假第三方出货单成为关键细节。
抽丝剥茧查真相
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的李海明律师接受委托后,带领团队展开调查。他们首先收集整理了送货清单、库存报表、对账单等大量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仔细比对,发现王某某虚构的军嫂、XX等5家零售店的出货记录,货值6738元。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些出货单的虚假性,律师团队联系了相关终端客户进行核实,从客户处得到反馈,证实这些出货单确实是伪造的。
细致准备迎庭审
在掌握了虚假出货单这一关键证据后,李海明律师团队进行了充分的庭审准备。第一步,他们对所有证据进行了分类整理,将虚假出货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单独列出,确保在庭审中能够清晰呈现。第二步,针对王某某可能提出的辩解,准备了详细的应对策略。第三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撰写了严谨的诉讼文书,明确指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货款及赔偿损失。
庭审交锋显实力
庭审中,李海明律师当庭出示了虚假出货单及终端客户的核实证明,有力地证明了王某某的不当得利行为。面对这一铁证,王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放弃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法官根据律师提供的证据,认定王某某占有货款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
胜诉追回货款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返还兰州某公司货款83821.6元,并赔偿公司损失1730.44元,同时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赔偿自2024年4月22日至货款实际返还之日的损失。虚假出货单这一细节成为案件胜诉的关键,帮助公司成功追回了货款,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李海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民商事争议领域展现了卓越的实力。执业十六年来,他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了大量损失,赢得了广泛的信赖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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