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丹慧律师案件背景:败诉案件情况
在门窗定制安装承揽合同货款及反诉违约金纠纷案中,廉江市某某公司为被告某某公司定制并安装学校教学楼门窗。工程验收对账后,被告拖欠部分货款,原告起诉索要货款及利息。被告提起反诉,以原告逾期交付、产品颜色不符为由,主张高额违约金。杨丹慧律师代理原告参与一审、二审。在一审前,杨丹慧律师收集了合同、对账单、发票等证据来固化欠款事实,并对质保金部分作出法律判断。针对被告反诉,律师从定作人变更规格导致交货期顺延以及对方对账未提异议等方面进行抗辩。
一审结果
一审法院虽然支持了部分支付货款的请求,但未全部支持原告的诉求,且对于被告反诉的违约金部分,没有完全驳回,仍判定原告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这与原告期望全部获得货款并驳回被告反诉请求的预期存在差距。
问题出在哪里
结案后,杨丹慧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在证明合同履行情况方面,证据存在不足。虽然有合同、对账单和发票,但对于定作人变更规格的具体沟通记录、交货期顺延的详细说明等证据不够充分。在交货、对账、验收等环节,书面确认材料虽然有,但不够细致全面,导致法院在认定原告是否存在逾期履约违约行为时,没有充分的依据支持律师的抗辩观点。例如,对于定作人变更规格的时间、内容以及对交货期的具体影响,没有详细的证据记录,使得法院难以完全采信律师关于交货期合理顺延的主张。
调整后的做法
此后,杨丹慧律师在处理同类合同纠纷案件时,增加了合同履行证据收集步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当事人详细记录每一个关键环节,包括双方的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确保能够清晰反映合同变更的原因、时间和内容。对于交货、对账、验收等环节,不仅要有书面确认文件,还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照片、视频等辅助证据,以更全面地展示合同履行情况。在立案前,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详细梳理和分析,确保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链条,有力地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后续案例印证
在后续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被告以原告逾期交货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支付违约金。杨丹慧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按照调整后的做法,指导当事人收集了大量合同履行证据。包括双方关于设备规格变更的详细邮件沟通记录,明确了变更的时间和内容;在交货时,拍摄了设备交付的照片和视频,记录了交货的时间和现场情况;在对账过程中,保存了双方的对账单以及相关的聊天记录。在庭审中,这些充分的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不存在逾期交货的违约行为,法院最终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货款请求,并驳回了被告的反诉请求。与之前的案件相比,通过增加合同履行证据收集步骤,避免了因证据不足导致的诉求无法完全实现的问题,取得了更好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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