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原本拥有一个看似幸福的家庭,然而,她偶然发现丈夫王先生在2024年1月至2025年2月期间,通过现金、转账及代付款等方式,向李女士赠与了数额巨大的财物。这一发现如晴天霹雳,让张女士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与无助之中,她深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却不知该如何维权。
在这个关键时刻,张女士找到了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佟新宝律师。佟新宝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时间,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他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在起诉第三者的赠与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
接手案件后,佟新宝律师的第一步便是指导张女士全面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他深知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于是详细地告知张女士需要收集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代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在佟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张女士成功收集到了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案件事实的认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证据收集完成后,佟新宝律师开始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进行深入分析。他精准地定位案件核心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结合《民法典》关于公序良俗、赠与合同无效及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的规定,敏锐地发现了被告抗辩理由的法律漏洞。这为后续的庭审策略制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庭审中,被告李女士辩称与王先生构成服务合同关系,收取的款项系合法劳动所得,且对王先生已婚状况不知情,符合善意取得条件。面对被告的这些主张,佟新宝律师制定了精准的庭审策略。他当庭指出被告无证据证明“合法劳动所得”及“不知情”,强调王先生的赠与行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违背公序良俗,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佟律师的辩论有理有据,让被告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女士,该行为无效,李女士应返还赠与款项。法院全额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不仅判决李女士返还229134.39元,还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佟新宝律师始终相信,律师的价值不在于背诵多少法条,而在于为每一个委托人力争最好的结果。他坚持“证据先行、策略精准、行动迅速”,不放过任何有利细节,不拖延任何一个关键节点,真正做到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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