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在20XX年和XX村民委员会签了《荒地承包经营合同》,打算承包村里12亩荒地,期限40年,承包费30万元。可因为村委会内部流程问题,合同实际履行和款项交付到20XX年才完成。黄XX按照时任村书记的指示,把30万元承包费转到了指定账户,村委会还出具了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确认收到了土地承包费。
但之后的多年里,村委会一直没把地交给黄XX,还说土地存在地界争议,没办法交付。黄XX多次和村委会沟通,都没有结果,实在没办法,只能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要么交付土地,要么返还承包费。一审法院支持了黄XX的诉求,判决村委会返还30万元承包费。
没想到,村委会不服一审判决,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二审,还提出了四项强力抗辩。一是说黄XX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二是说案涉承包合同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应该认定为无效;三是说30万元没有进入村集体账户,属于个人往来,村委会不应该负责;四是说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村委会没有违约,不应该退款。这四项理由可都是直指案件核心的,如果被法院采纳了,黄XX可就钱地两空了,情况十分危急。
李楠律师在黄XX收到村委会上诉通知后介入了这个案子。当时黄XX特别焦虑,担心自己这30万就打水漂了。李楠律师接手后,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和法律逻辑,针对性地制定了抗辩策略。
首先,针对村委会提出的诉讼时效问题,李楠律师指出,村委会在一审的时候没有提出时效抗辩,按照法律规定,二审再提是不应该被支持的。其次,对于合同效力问题,合同上加盖了村委会公章,时任村书记也签了字,这构成了职务行为和表见代理,黄XX作为善意相对人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再次,收款收据上加盖了公章,这足以证明村委会确认收到了款项,至于款项有没有入账,那是村委会内部的管理问题,不能用来对抗善意当事人。最后,土地没办法交付是村委会自身的原因,不管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村委会都有返还承包费的法定义务。
庭审的时候,李楠律师围绕证据效力、表见代理、村民委员会主体责任、诉讼时效规则等关键点充分进行论述,把村委会的上诉逻辑清晰地拆解开来,用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一层一层地进行反驳。
李楠律师自执业以来,已经独立代理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和民商事纠纷两大板块。在民商事领域,有大量成功案例。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村委会的上诉理由都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一开始,黄XX面临着钱地两空的风险,而最终成功拿回了30万元土地承包费。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李楠律师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问题,用合理的法律逻辑和充分的证据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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