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只需熟悉法条,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就能打赢官司。然而,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却用实际行动证明,真正的刑事辩护远不止如此。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后,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他还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该纠纷属民事范畴。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便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也维持了此决定。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李鉴春的辩护策略则更为全面和系统。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又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全面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李鉴春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明确熊X偷越国境的动机与危害性,全面梳理其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经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并递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熊X被依法不起诉。
在李鉴春看来,刑事辩护的“赢”并非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而是通过专业的分析和精准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正得以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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