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是李XX,被告是张XX以及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李XX和张XX是朋友关系,张XX在经营公司时资金周转困难,于2020年3月,两被告共同出具借条向李XX借款100万元,约定2020年底归还,李XX按要求把钱转到了指定账户。到了2023年6月,双方结算确认利息为36万元,两被告重新出具了136万元的借条,可之后还是没还钱,李XX无奈之下将他们告上了法院。李XX心里很着急,毕竟136万不是小数目,而且自己和张XX还是朋友,没想到对方会这样,他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了。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2024年6月,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张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协助李XX准备证据。他让李XX提供了借条和银行业务凭证,这些证据对于证实借贷及结算事实至关重要。在整个过程中,张琪律师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虽然没有具体的会见次数、阅卷页数等数据,但从他认真准备证据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的投入。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的核心策略就是围绕合法有效的证据来展开。他深知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和转账凭证是关键证据。通过让李XX提供借条和银行业务凭证,能够清晰地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借款金额和利息的结算情况。这一策略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只要证据充分,法院就能够依据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这类案件上,他应该有一定的经验。虽然资料中没有具体提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数量,但从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可以推测,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写采纳情况
在庭审中,法院结合李XX提供的借条、银行业务凭证等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张琪律师准备的证据被法院采纳,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在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36万元,并以1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支付自2024年6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由两被告负担。李XX最初担心钱要不回来,现在法院判决两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这和他最初的担忧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张琪律师让李XX提供了充分有效的证据,让法院能够依据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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