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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王丹律师:知产维权的技术派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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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5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32人 执业5年
律所: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211128576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962930067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本所实行团队负责制,在团队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根据业务的特点和需要,能迅速地组成一个强劲的律师团,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向客户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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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南通的法律界,知识产权纠纷复杂多变,为何江苏南通王丹律师能在众多律师中脱颖而出,成为企业知产维权的优选?这或许与其独特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息息相关。
南通王丹律师:知产维权的技术派先锋

南通王丹律师毕业于江苏科技大学,拥有理工科研究生学历,具备理工科与法学复合背景,还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兼具技术分析与法律实务双重能力。这种独特的背景使她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时,能实现专利技术比对与法律论证的无缝衔接。

王丹律师执业以来累计办案百余件,主攻专利、商标外观设计侵权诉讼,成功办理多起典型疑难知产案件。她担任南通市姚港社区、中远社区法律顾问,还在南通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崇川区律师协会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任职,凭借专业能力获得了同行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肯定。同时,她还是公益普法的践行者,深入南通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法治讲座50+场,普及各类法律知识,获得社区居民高度认可。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商标权纠纷案堪称经典。上诉人佛山市某电气有限公司系“松”“松电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主张南通某电器有限公司、南通某电器经营部及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侵害其商标权一审法院认定置业公司不构成侵权,百公司不服上诉。王丹律师代表置业公司提出抗辩,指出置业公司仅为发包人,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且主观上无过错,已尽合理审查注意义务。二审法院虽认定置业公司构成“销售”行为,但支持了合法来源抗辩,免除了24万元赔偿请求及全部诉讼费用分担责任,还避免了已交付小区开关插座拆除的巨额成本、工期延误及群体纠纷,同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了合规指引。

还有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南通XX公司认为被告海门XX某纺织品厂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产品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王丹律师代表被告提出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指出涉案专利坐垫前端中部呈梯形状拱起,而被诉侵权产品对应部位为凹陷设计,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该观点,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被告避免了可能面临的重大损失。

王丹律师秉持“案件无大小,唯有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每一份委托都全心投入。她以专业深耕知产,以责任守护权益,未来将继续用技术与法律的力量,为南通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为当事人实现公平正义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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