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从委托到胜诉,合同纠纷案件历经数月终获理想结果

从委托到胜诉,合同纠纷案件历经数月终获理想结果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91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秀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0120231065218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580155464
代表案例:2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曾就职于一家行业领先的大型上市法律服务企业,公司总规模在500人以上,在职期间累计从事过100多家各类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涉猎传统汽车制造、服务业、建筑工程、园林景观、装饰装修工程、汽车租赁、互联网交易、直播演艺、教育服务、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 在诉讼业务方面,主要擅长公司股权相关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方
更多>
导读:本文围绕王秀峰律师承办的多起案件,以时间线为核心,展示从委托到结案各阶段的情况,包括律师行动及程序结果,清晰呈现办案节奏。
从委托到胜诉,合同纠纷案件历经数月终获理想结果

20年,重庆某餐饮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重庆技公司等告上法庭,被告重庆高级技工学校等委托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王秀峰律师代理此案。王秀峰律师在重庆执业,有着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此时案件处于诉讼阶段,原告重庆某餐饮公司提出多项诉求,包括撤销合同、要求被告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等。

王秀峰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收集整理证据,分析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20年,王秀峰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针对原告的各项诉求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且合同明确约定与前一份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原告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

之后,法院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秀峰律师据理力争,充分阐述被告方的观点。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重庆某餐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从委托王秀峰律师到案件判决,历经了数月时间。

另一起案件中,20年杨因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败诉后委托王秀峰律师提起二审。王秀峰律师接手案件后,积极收集证据,在二审中主张张X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张X赔偿杨部分费用。此案从二审委托到判决也历经了一定时间。

当事人委托王秀峰律师处理案件,到最终获得胜诉结果,不同案件都经历了相应的时间周期,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王秀峰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