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陈XX按约定给黄XX支付了15万元转让款,还在3月22日入住了案涉寺庙。可住进去之后,陈XX发现这寺庙根本还没注册登记,黄XX既没有合法转让资格,也没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这经营权变更手续根本办不了,合同目的完全实现不了。而且,黄XX也没按约定完好交付寺庙,还干扰寺庙正常运作,这明显是严重违约。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XX委托了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陈XX的诉求很明确:一是解除双方签订的《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二是让黄XX返还15万元转让款及利息(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20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暂计至起诉日为3757元);三是让黄XX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中,黄XX辩称自己已经完成了经营权交付,说陈XX实际经营案涉寺庙半年多了,合同还没到解除的条件,还说寺庙债务已经提前告知陈XX,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请求驳回陈XX的诉求。
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了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黄XX没如实披露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的关键事实,导致经营权变更手续办不了,合同目的落空,这符合法定解除情形;黄XX没履行协助办理变更手续、提供证明文件的合同义务,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陈XX虽然住过寺庙,但没取得合法经营权,现在也搬离了,黄XX应该返还已收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案涉寺庙确实还没注册登记,黄XX和陈XX签的合同里约定黄XX要协助办理经营权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可这变更手续根本办不成。陈XX已经按约定支付了15万元转让款,后来也搬离了案涉寺庙,黄XX也实际接收了寺庙钥匙、印章等物品。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黄XX没履行合同核心义务,而且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所以准予解除案涉合同;合同解除后,黄XX要返还陈XX已支付的15万元转让款;黄XX对合同无法履行有过错,要承担利息损失,法院酌情认定利息自起诉之日(2025年3月25日)起,按年利率3.1%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从这个案子里,咱们能学到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一是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相关手续,像这个案子里的寺庙经营权转让,就得确认寺庙是否注册登记、对方有无合法转让资格。二是如果对方违约,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能取得这样的判决结果,离不开陈昆伟律师的专业能力。陈昆伟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办了超百余件案子。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这种复杂的合同纠纷时格外从容。他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有力反驳被告抗辩主张,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15万元转让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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