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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被截留147万,律师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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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59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71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111311113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5365128136
代表案例:5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参与办理多起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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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俞雯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逾300件。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原告支付147万购房款后被告拒绝交房。俞雯律师代理原告参与诉讼,法院认定渠道方构成表见代理,判决被告向原告交付商铺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助力原告成功收房。
购房款被截留147万,律师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在南京的法律界,俞雯律师宛如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她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2021年,俞雯开启了她的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就达100余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除了房产纠纷,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也有所涉足。

在房产纠纷领域,俞雯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公司纠纷方面,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解决了诸多难题。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她以细腻的情感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家庭矛盾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俞雯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购房款被渠道方截留147万,律师介入,助力客户最终成功收房”。

在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张某某是购房者,被告为南京XX公司和XX公司,第三人是江苏XX公司。2021年3月,原告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购房款共计147万元,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然而,被告却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原告因此提起诉讼。

原告的核心诉求是要求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款项支付是否到位存在争议,被告认为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而原告坚称已支付给渠道方XX公司。其二,XX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难以认定,这关系到原告支付款项的效力问题。其三,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也是双方争论的焦点,被告主张疫情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

面对这些难点,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在法律依据方面,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第四百六十五条(合同效力)、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等相关法律规定,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在诉讼技巧上,俞雯律师通过收集大量证据,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售楼处的相关资料等,证明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从而有力地证明了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同时,她也客观分析了疫情对施工进度的影响以及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合理应对被告提出的免责事由。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出色的证据组织能力,将众多繁杂的证据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在庭审过程中,她准确把握法律适用,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辩论,为原告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同时,她对诉讼节奏的把握也十分精准,在合适的时机提出关键证据和观点,使得案件朝着有利于原告的方向发展。

这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类似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本案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认定以及疫情影响下违约责任的判定,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对于同行来说,可以从中学习到如何在复杂的案件中准确运用法律,合理组织证据,把握诉讼节奏。对于当事人而言,这起案件提醒他们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款项支付的方式和证据的保留,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俞雯律师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她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在法律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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