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委托人是被告陈XX,对方当事人是原告朱XX,还有另一被告蒋XX。2024年5月,蒋XX找人给蔬菜大棚翻修,约定按65元/米算报酬。朱XX、陈XX和其他工友一起干活。5月24日,朱XX在搭建大棚时,因为水泥柱子断裂从高处摔下受伤。之后,朱XX在两家医院治疗,被诊断出腰椎骨折等多处损伤。11月30日鉴定,朱XX腰2、3椎体压缩性骨折,伤残等级为九级,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事故发生后,蒋XX通过陈XX给朱XX付了6000元医疗费。蒋XX把大棚翻修款给陈XX后,陈XX只是代收再转给谭某某,由谭某某给工友分配报酬,陈XX没从中获利。但朱XX把蒋XX和陈XX都告了,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338874.16元。
原告朱XX觉得自己受雇于蒋XX和陈XX,给蔬菜大棚搭建干活,因为被告提供的水泥柱子断了,自己从高处摔下受伤,所以二被告得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陈XX这边,由刘晟律师团队代理。他们认为陈XX和朱XX不存在雇佣关系,两人都是给蒋XX打工的工友。陈XX只是代收报酬,没获利,也没组织施工、指挥监督其他人。朱XX受伤是柱子断了和自己没注意安全导致的,陈XX没过错,不该担责。
法院查明,微信聊天记录和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显示,陈XX确实只是代收报酬,没获利,也没对朱XX指挥监督。水泥柱子是蒋XX提供的,施工安排和现场监督也是蒋XX负责。
法院认定,从雇佣关系的特征看,陈XX和朱XX都是蒋XX的雇工,陈XX没获利也没指挥监督朱XX,所以他们是工友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朱XX受伤是柱子断裂和自己安全注意不够造成的,陈XX没过错,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蒋XX给朱XX各项经济损失222258元(扣除已付的6000元),驳回朱XX对蒋XX的其他请求,也驳回了朱XX对陈XX的全部请求。案件受理费朱XX承担1061元,蒋XX承担2131元。这起案子由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代理。
从这起案子能看出,在劳务纠纷里,明确各方关系和责任很重要。要是遇到类似情况,大家得及时保存好能证明自己身份和责任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报酬分配记录等。要是被卷入纠纷,别自己瞎琢磨,赶紧找专业律师,让他们帮你分析情况、制定策略。
刘晟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了数百件案子,在刑事、婚姻家庭等领域经验丰富。在这起案子里,他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迅速抓住“陈XX与朱XX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和“陈XX对事故有无过错”这两个关键问题,制定了精准的辩护策略。他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这种复杂的劳务关系问题时格外从容。他严谨细致地梳理证据,高效地厘清法律关系,成功为委托人免除了全部赔偿责任。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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