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找到班兆然律师时,满脸焦虑,只问:“我这钱还能要回来吗?”委托人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多份公寓租赁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还一次性支付了大额资金。可双方并未实际交付房屋,也不共担经营风险,从法律上来说,这名为租赁,实则是借贷。后来公司长期拖欠收益款项,法定代表人虽承诺偿还,但仅付少量后就不再履约,构成根本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性质的认定和违约的判定存在争议,这是案件的疑难之处。
班兆然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突破合同外观的束缚,精准认定双方实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接着,以被告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为依据,依法主张解除全部涉案合同。同时,结合相关协议认定法定代表人构成债务加入,将其列为共同责任主体。围绕返还本金、支付合法利息、追究连带责任形成了完整的诉讼方案。
最终,法院采纳了班兆然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判决确认涉案合同依法解除,判令房地产经纪公司向委托人返还借款本金XXX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定代表人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方全额承担,委托人实现了全面胜诉。
结合广西南宁的办案经验,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证据收集至关重要。要善于突破合同的表面形式,收集能够证明真实法律关系的证据,如资金流向、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同时,要准确适用法律,对于合同性质的认定、违约责任的判定等,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精准分析。在遇到法定代表人债务加入等情况时,要通过协议等证据来认定责任主体,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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