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漫长旅途中,并非每一对夫妻都能携手走到终点。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但被告的出轨和过激行为让这段婚姻逐渐走向破裂。2022年,原告首次提起离婚诉讼,却被法院驳回。此后双方长期分居,2025年,尽管被告口头同意离婚,原告为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委托刘俊宏律师再次踏上离婚诉讼之路。
刘俊宏律师拥有丰富且多元的职业履历。他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先在某大型化工企业担任法务兼总经理助理,积累了企业法律实务经验。后又入职某地人民检察院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深度参与多起重大涉黑涉恶等刑事案件的办理,熟悉了刑事案件全流程,对刑事辩护有深刻理解。2023年正式成为律师后,他在民商事和刑事领域都积累了大量经验,还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与法治建设。
在这起离婚诉讼案中,刘俊宏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接受委托后,他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精心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如结婚证复印件、首次离婚诉讼的民事判决书等,用以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长期分居的事实。
2025年4月9日,案件由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并于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刘俊宏律师陪同原告远程参与庭审,在庭审中,他就核心争议焦点发表了清晰明确的代理意见。首先指出原被告经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已分居三年之久,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其次说明原告主张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符合自身实际情况;最后针对被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告仅认可部分共同财产,对部分债务的真实性和共同性不予认可。
庭审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刘俊宏律师对双方提交的证据逐一发表专业意见。对原告提交的核心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充分论证,对被告提交的部分债务证据提出异议,并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抗辩。对于法院依职权调取的相关贷款证明等证据,他也发表了专业意见,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刘俊宏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也进行了合理分配。这一结果体现了刘俊宏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努力,也让原告在这场婚姻纠纷中得到了相对合理的处理。刘俊宏律师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为当事人争取着最大利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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