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X月X日,在贵州遵义某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某XX工程公司招用的项目施工人员在作业时,不慎从8楼风井口坠落至2楼。这一意外让该施工人员遭受了颈6-7骨折脱位并脊髓损伤等多处严重伤情。该伤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一级,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原来,案涉XX工程公司为案涉项目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约定从业人员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60万元、每人医疗费限额6万元,一级伤残按100%比例赔付。然而,XX工程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于是将案涉保险的诉讼权、受益权转让给了伤者。
2022年开始执业的罗心艳律师,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她接受伤者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证据,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及条款、医疗费票据、保险权益转让文书、生效仲裁裁决书等。有着丰富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她,迅速明确了案件核心争议点:一是伤者是否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付;二是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赔付还是按伤者实际损失赔付;三是医疗费赔付的具体金额及依据。
罗心艳律师在审查证据时,仔细比对了保险合同条款,发现案涉保险合同条款存在前后矛盾,既约定按被保险人经济赔偿责任赔付,又明确按伤残等级比例及约定限额计算伤残赔偿金。她还认真核对了医疗费票据,确保伤者主张的医疗费为工伤保险未报销、XX工程公司未支付的康复治疗费用,且未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限额。凭借承办超300起案件积累的经验,她对每个证据都进行了深入分析,补强了案件中的关键环节。
案件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抗辩。罗心艳律师作为专职律师,凭借专业职称和深厚的法律知识,针对保险公司抗辩逐一发表代理意见。她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主张被保险人怠于请求赔偿的,受害者有权直接向保险机构主张赔付,本案XX工程公司无力赔付并转让保险权益,伤者具备直接起诉的主体资格;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限额赔付;伤者主张的医疗费有正规票据佐证,且未超出限额,保险公司应予赔付;诉讼费的承担应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作为败诉方应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罗心艳律师处理此类保险纠纷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全面梳理核心证据,明确争议焦点,再针对争议焦点深入研究法律规定,用法律条文支撑自己的观点,确保在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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