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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争议,律师如何算清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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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64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61099622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21630879
代表案例:73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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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张X起诉某服务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称被告该行为致其损失105,933.42元,要求赔偿。被告认可部分日期,但主张扣除风险因素影响。徐晓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全面梳理了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的股票交易记录。
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争议,律师如何算清投资损失?

原告张X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等起诉某服务公司。原告诉称,被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使其遭受105,933.42元的投资损失,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认可2017年x月xx日为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2018年x月xx日为揭露日,2018年x月xx日为基准日,但主张扣除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徐晓律师介入后,首先全面梳理了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的股票交易记录。

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作为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长期担任证监会下属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公益律师,这些经历使得他在处理此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本案中,他依据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精确计算有效买入股数及平均买入价,不放过任何一个影响损失计算的细节。同时,他还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地察觉到被告提出的风险扣除抗辩可能存在的不合理之处,为后续的辩论奠定了基础。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效买入42,200股,买入均价6.6531元;基准日前卖出40,000股,均价4.50元;剩余2,200股持有至基准日后,基准价4.58元,投资差额损失为90,684.82元,佣金印花税按总损失1‰计算为181.37元。法院考虑到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被告自身因素,酌情扣除原告投资损失的20%。最终判决被告某服务公司向原告张X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72,692.95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在开庭前,徐晓律师补充梳理了更多关于市场风险与本案损失关联性的证据,以应对被告的抗辩。

徐晓律师在处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时,通常先全面梳理投资者的股票交易记录,精确计算损失数据,再依据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分析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对损失的影响。他专注于证券投资者保护、资产管理等领域,主要服务中小投资者。对于此类案件,他始终坚持从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出发,深入研究每一个交易细节和市场因素,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环节,为投资者争取公平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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