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在襄阳市樊城区,雷X驾驶登记在雷X某名下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为避让王X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徐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徐X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雷X主责,王X和徐X次责。徐X家属起诉要求五被告共赔偿115万,主张登记车主雷X某与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诉求若成立,雷X某将面临巨额赔偿,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此时,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凭借深耕民商事领域的经验,接受了雷X某的委托。
在案件初期,龚傲冬律师紧扣《民法典》及相关机动车所有人责任规定。龚傲冬律师法学专业出身,系统深耕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其指出侵权责任承担以过错为原则,雷X某虽为登记车主,但车辆实际控制、使用、收益权均为雷X,雷X某未实际支配车辆运行,也未从中获利,且无证据证明雷X某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这一精准的法律分析,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龚傲冬律师主动调查,发现死者母亲赵X已领取湖北省养老保险金,有一定生活来源,且育有多名子女。龚傲冬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在证据把控方面经验丰富。其将这一事实作为有力抗辩理由提出,使得原告该项诉求缺乏事实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龚傲冬律师庭审经验丰富,逻辑清晰、抗辩有力,精准应对庭审各类突发情况。其依据前期的调查和法律分析,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观点,与对方进行激烈辩论。
最终,法院采纳了龚傲冬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要求雷X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未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请求,雷X某成功免责。龚傲冬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诚信操守,赢得襄阳本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其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切实维护了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