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XX与被告青海XXX酒店有限公司、XX、张X的追偿权纠纷一案,王XX在代付投资款后,向法院提出让被告青海XX公司返还代付的1X0000元,并要求被告XX、张X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等诉求。然而,案件审理初期,局面并不乐观,各方责任认定模糊,王XX的诉求面临诸多阻碍。
此时,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送到了来自青海西宁的李斌律师手中。李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4件,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处理过相关案件200余件。他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到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中。
李斌律师仔细审查了案涉《酒店合作经营合同》,发现案外人乔X将投资款转入王XX银行卡后,款项用于购置酒店客房升级所需电脑,合作收益亦归属于被告青海XX公司,由此判断案涉债务本质为公司债务。同时,通过梳理各方关系,他注意到在之前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张X已承认王XX的合伙人身份,且三人合伙关系依法成立,由张X实际经营酒店。李斌律师凭借自己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判断,认为案涉债务属合伙经营产生的合伙债务,因无约定分担比例,应按平均比例分担。
在庭审过程中,李斌律师依据自己的分析和判断,清晰地阐述了各方的责任。他指出王XX并非案涉债务的法定承担主体,其代付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有权要求返还代垫款项。同时,对于被告XX、张X的责任,他也进行了合理的划分。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X向原告王XX返还代付款X0000元,被告青海XXX酒店有限公司、被告XX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王XX和被告张X按比例承担。李斌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分析,成功帮助王XX在不利局面下实现了部分诉求,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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