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WJD是一家科技公司的经理,2016年3月29日,他与四被申请人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XX和TXX向WJD借款100万元,SJP和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WJD依约放款,但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却未履行还款义务。WJD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他委托王策律师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王策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借款担保合同》,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以证明WJD已履行放款义务。仲裁庭于2019年9月25日开庭,然而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进入缺席审理程序。王策律师在庭审中,依据事实和法律,清晰阐述了申请人的诉求。他指出,合同合法有效,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明确成立,被申请人到期未还款已构成违约。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合同合法有效,申请人已履行放款义务,被申请人构成违约。对于利息,依法调整为年利率24%;实际发生的律师费5000元也予以支持;担保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终,仲裁庭作出裁决:被申请人XX、TXX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赔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SJP、WXQ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仲裁费23490元,由四被申请人连带承担23138元。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借款给他人时,首先需要签订详细、规范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担保责任等关键条款。同时,要保留好放款凭证,如转账记录等。一旦遇到借款人逾期不还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错过诉讼时效。在选择律师时,要选择专业、有经验的律师,以提高胜诉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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