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待遇争议的案件里,当事人往往陷入困境,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曾XX原是某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工伤,与用人单位就部分工伤待遇支付问题产生争议,索赔超过16.7万元。沈XX同样在工作中受伤,认定工伤后与涟水某船舶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就待遇补偿有分歧,诉求近13万元。这正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建平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
在曾XX的案件中,陈建平接手后,凭借自己毕业于南京大学的深厚法学功底,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他清楚用人单位已为员工参保,大部分法定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责任在于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以及配合办理社保理赔手续。在仲裁庭上,他基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精熟运用,清晰地区分社保基金与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调解时,他将焦点集中于用人单位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款项,通过专业沟通,最终使用人单位同意直接支付45,000元(税前)并配合社保理赔。从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上千件案件的实务积淀让他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游刃有余。
沈XX的案件中,陈建平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记录、工资凭证等。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迅速确认了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及各项法定待遇的计算依据。在仲裁程序中,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伤待遇的具体构成及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等焦点问题,他提供了充分证据并发表专业意见。鉴于被申请人对部分事实认可但赔偿金额有分歧,他在维护当事人核心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对方沟通。他这种积极促成调解的习惯,与他多年专注劳动、工伤案件有关,深知调解对于解决纠纷的重要性。
陈建平还有个习惯,在处理案件时,他会把合同等关键文件读出声,以此来找逻辑断层。这一习惯源于他早期处理大量劳动工伤案件时,发现合同中的细微瑕疵可能影响当事人权益。执业多年,这种习惯帮助他避免了许多潜在风险。
案件结束后,曾XX和沈XX都获得了应有的赔偿,他们的生活也因法律的公正得到了保障。陈建平在结案后,会整理案件资料,总结经验,为下一个案件做准备。接下来,他又将奔赴新的劳动工伤案件,继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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