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杨龙。他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著名政法院校西南政法大学,自2017年开始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建设工程领域深耕多年,还在婚姻家庭等领域展现出突出的专业能力。
余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堪称一场漫长的法律拉锯战。余某于20XX年10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经历了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程序,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次一审、二次二审,直至第三次一审。在这个过程中,案件存在多个核心争议焦点。事实证据方面,控方指控主要依据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矛盾明显,且缺乏客观证据印证余某实施了指控行为;构罪要件上,控方主张余某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而辩方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余某参加犯罪事实;诉讼程序也存在合法性问题,原审审理程序的瑕疵影响了案件公正审理。
杨龙律师作为余某的辩护律师,凭借其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的经验,针对这些争议焦点开展了全面的辩护工作。一审阶段,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首次上诉后,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中,法院再次判决余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二次上诉后,法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在再次重审时,杨龙律师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某的起诉。这一结果的取得,与杨龙律师多年来承办刑事案件积累的对证据和程序的精准把控能力密不可分。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指控陈某某在参与某小产权商住楼建设过程中,虚构股东身份,骗取其他多名出资人及购房者的款项,数额巨大。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对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逐项梳理与论证。他凭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执业经验,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并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查后移送的证据仍未弥补原有缺陷。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杨龙律师接手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及时会见钟某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主观心态及事后补救措施,核实关键事实并安抚当事人情绪。全面查阅卷宗,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梳理,明确争议焦点。经分析,他认为钟某某虽涉嫌盗窃罪,但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钟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符合自首构成要件;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全额退赃,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基于这些分析,杨龙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请求对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这一结果体现了杨龙律师对案件情节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而这些能力正是他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和西南政法大学专业学习的成果。
杨龙律师以“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在多起刑事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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