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在商业领域并不少见,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可能会突然收到商标侵权的指控,这时候可就慌了神。面对这样的指控,到底该怎么应对呢?其实,被控商标侵权时是可以进行抗辩的,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具体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讲讲商标侵权纠纷该如何进行抗辩。
一、商标合理使用抗辩
商标合理使用是一种有效的抗辩方式。其中包括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叙述性使用是指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质量、用途等进行描述时使用了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比如,一家水果店在宣传自己售卖的“新疆阿克苏苹果”时,“阿克苏”是苹果的产地名称,即使“阿克苏”是他人注册的商标,水果店这种使用方式也属于合理使用。指示性使用则是为了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用途等而使用他人商标。像维修店在招牌上写明“专修XX品牌手机”,这就是为了向消费者表明自己能维修该品牌手机,属于指示性合理使用。在进行这种抗辩时,要证明自己的使用是善意的,且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二、商标权无效抗辩
如果被控侵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商标不应该被注册,可以提出商标权无效的抗辩。比如,商标权人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像使用了国家名称、国旗等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者该商标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如恶意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恶意抢注为例,甲企业一直在使用某个商标且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乙企业却抢先将该商标注册,甲企业在被控侵权时就可以提出乙企业商标权无效的抗辩。提出商标权无效抗辩,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在先使用的证据、商标违反禁用条款的证据等,然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三、在先使用抗辩
如果被控侵权人在商标权人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就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且具有一定影响,那么可以主张在先使用抗辩。比如,丙公司在丁公司申请某商标注册之前,就已经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使用了与之近似的标识,并且在当地市场有一定的知名度和销售规模。当丁公司指控丙公司商标侵权时,丙公司就可以以在先使用进行抗辩。不过,在先使用人只能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标识,并且要附加适当区别标识,以避免消费者混淆。
四、非商标性使用抗辩
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要看被控侵权标识是否作为商标使用。如果只是将标识用于说明商品的性质、质量、用途等,而不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那么就属于非商标性使用。例如,一家文具店在销售笔记本时,在宣传页上写着“采用XX品牌纸张制作”,这里对XX品牌的使用只是为了说明笔记本的原材料,并非作为商标来使用,就不构成商标侵权。在进行非商标性使用抗辩时,要证明该标识的使用目的不是为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
商标侵权纠纷抗辩成功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对方的上诉或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情况。要是处理不好这些后续问题,可能会再次陷入法律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如何应对对方的上诉和赔偿要求。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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