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证据为基、法律为准——基不稳,准则没有意义

证据为基、法律为准——基不稳,准则没有意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3 · 122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康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7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上海汉盛(石河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90201910094864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009933990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公司、行政单位法律顾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涉及公司及行政单位所涉及的关联案件,如各类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更多>
导读:朱康律师专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领域,秉持“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证据为基、法律为准——基不稳,准则没有意义

“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这是朱康律师一直坚守的办案准则。在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中,这一准则得到了充分体现。农户购买的芝麻种子发芽率极低,遭受了巨大损失。农户找到朱康律师时,案件棘手,被告方坚称原告主体不适格、未种植案涉种子、损失与种子无关。朱康律师接手后,全程指导农户取证,固定种植与投入证据。他推动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认种子发芽率严重不达标。在法庭上,他精准适用《种子法》产品责任规定,彻底推翻被告的抗辩。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购种款、实际投入、可得利益损失共计52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朱康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对法律的准确运用,让农户在这场纠纷中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再次在国资委托贷款纠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国资公司委托贷款回收面临难题,被告提出“时效经过、本金异议、利息不认可”等抗辩。朱康律师精准攻破这些抗辩,他仔细梳理案件资料,寻找证据证明原告主体适格、时效中断、欠款本息合法。在法庭上,他依据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分析,牢固确立了核心事实。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本金500万元、利息328.25万元,近千万债权圆满实现,有力守护了国有资产安全。朱康律师用行动诠释了这一准则在复杂案件中的重要性。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案件中,朱康律师虽未再次提及“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但他的行动却始终遵循着这一准则。上诉人要求确认19871995年存在劳动关系并纠正工龄,被上诉人委托朱康律师进行抗辩。朱康律师围绕职工身份审批、计划经济用工政策、仲裁时效三大核心焦点严谨抗辩。他从大量的历史资料和政策文件中寻找证据,清晰论证19871995年仅为土地承包、无劳动关系,且诉请远超一年仲裁时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稳妥化解了历史用工争议,维护了团场的合法权益。朱康律师在日常的办案工作中,始终以证据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践行着自己的职业信仰。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