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为孩子原告B在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购买了少儿艺术培训课程,签订书面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数万元费用。然而,2022年底被告突然通知暂停上课,随后长期关门停业,工作人员失联,经营场所人去楼空。原告多方联系退款无果,无奈之下委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提起民事诉讼。
杨稳定律师执业四年,是高级企业合规师,也是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此前她处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在证据薄弱、事实争议大的案件中有着丰富的突破难点经验。
在这个案件中,杨稳定律师围绕“被告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全额退还剩余费用”三大核心要点展开代理工作。她结合合同约定、付款记录、上课记录、被告停业事实等证据,清晰论证被告已构成严重违约。她准确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将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失联拒服”认定为根本违约,为合同解除与全额退费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针对未上课、少上课的高比例剩余课时,杨稳定律师严格按课时比例核算退费金额,不被机构单方格式条款限制,确保家长已支付的未消费费用100%退回。同时,她突破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即可免责的误区,依法主张资金占用费并获得法院支持,弥补了原告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实际损失。
在诉讼流程方面,杨稳定律师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简化举证流程,缩短诉讼周期,让家长在最短时间内拿到生效判决,避免了长期诉累。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杨稳定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逻辑,让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并取得胜诉判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收取费用后未按约定提供教学服务即关门停业,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剩余课时费数万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杨稳定律师展现出了精准的法律定性能力、严谨的证据梳理能力和高效的诉讼推进能力。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原告争取到了全额退费及利息,为同类“机构跑路”案件树立了典型胜诉范例,也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