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房子是很多家庭绕不开的话题,很多人会在婚前买房,可要是这婚姻走到头要离婚了,这婚前买的房子到底归谁就成了大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有人觉得自己婚前买的房,离婚了肯定归自己;也有人认为结婚了房子就该两人共有。那么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的情况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全款买了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妥妥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没资格分的。比如小王在婚前自己掏钱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的名字,后来他和小李结婚又离婚,小李是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的。因为从法律上讲,这房子是小王在婚前就取得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没关系。
二、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的情况
要是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这种情况就复杂点。首先,房子的首付部分以及婚前还的贷款部分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张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小张,但小张要给妻子补偿,补偿的就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对应的部分。具体补偿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算。
三、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
如果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一方出的钱,登记在两人名下,也会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比如小赵婚前自己出钱买了房,但登记了自己和女友小钱的名字,后来两人结婚又离婚,这房子就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分割的时候会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等因素。
四、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
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也不少。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自己子女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孙爸爸在儿子婚前出钱给儿子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离婚时儿媳就不能分。但如果登记在儿子和儿媳两人名下,就可能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确定婚前房产归属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系列问题。比如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谈不拢怎么办;房子后续还有贷款没还完,怎么处理;如果房子要出售,手续该怎么办理。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起纷争。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不会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这些难题,让你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少些烦恼,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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