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心急如焚,公司与山东XX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对方迟迟不按约定支付货款,自己手中虽有合同,但对于能否让对方支付第二笔30%的货款并无把握,更别提逾期付款导致的损失赔偿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了。2023年,公司在维权陷入困境时,找到了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密齐光律师。密齐光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10件,在强制执行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面对此案,密齐光意识到关键在于证明涉案设备已进口通关,这是让被告支付第二笔货款的核心证据。
距离案件开庭还剩15天。第1天,密齐光与公司负责人详细沟通,全面了解合同签订、履行的各个细节,当晚便制定出了收集证据的具体计划。第2天,密齐光安排团队成员前往海关调取涉案设备的进口通关记录,同时联系设备存放地浙江省湖州市的相关管理部门,收集设备存放的证明文件。第3天,团队成员反馈海关通关记录调取遇到阻碍,密齐光亲自前往海关,与工作人员沟通协调,最终成功拿到了关键的通关记录。第4天,前往湖州的成员带回了设备存放的证明材料。第5天,密齐光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证据链完整且清晰。第6天,密齐光撰写详细的法律文书,将证据与法律依据相结合,阐述原告的主张。第7天,再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确认文书内容无误后提交给法院。第8天,法院通知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密齐光代表原告参与调解,坚持合理诉求,但被告态度强硬,调解未达成一致。第9天,密齐光针对调解情况,进一步完善庭审策略。第10天,组织模拟庭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演和应对。第11天至第14天,持续关注案件动态,与法院保持沟通,随时准备补充证据和调整策略。
第15天,案件开庭审理。密齐光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通过提交的进口通关记录和设备存放证明,有力地证明涉案设备已完成进口通关且存放于指定地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告应支付第二笔30%的货款。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一主张,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8,6,269.5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不过,对于原告索赔的8,000元损失和8,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请求,法院未予支持。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854元,由原告承担50元,被告承担774元。
虽然部分诉求未得到支持,但密齐光为当事人保留了进一步上诉的权利。他告知当事人,如果认为判决存在不合理之处,在上诉期内可以提起上诉,为当事人保留了继续争取权益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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