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陷入不知如何应对的困境,是自行摸索还是寻求专业帮助,常常让他们举棋不定。而李鉴春律师凭借其独特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后未用于约定工程,涉案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报案后,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梳理出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完整过程。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李律师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司申诉后仍维持该决定。
李鉴春律师能如此成功办案,得益于他深厚的复合背景。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有近二十年公安机关工作经历,担任过刑侦队、经侦队领导,还曾是大学法学特聘讲师。这种经历使他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又熟悉公检法内部办案流程,具备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在面对案件时,他能从侦查角度捕捉辩点,精准分析案件走向,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在日常执业中,李鉴春律师总是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策略。他的专业和坚持,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创造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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