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夫妻债务问题常常让人头疼。两口子过日子,难免会有各种经济往来,有时候一方在外面欠了债,另一方却可能毫不知情。等到债主找上门来,才发现自己可能也要承担还款责任。那在新的法律规定下,到底哪些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又不是呢?这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要是没搞清楚,说不定就会吃大亏。接下来咱们就一起看看新法是怎么认定夫妻债务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
新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遵循“共债共签”原则,也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夫妻两人一起去银行贷款买房,在贷款合同上都签了字,那这笔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另一方事后明确表示愿意一起偿还,这也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像日常生活中的买菜、水电费、孩子的教育费用等支出,一方借钱用于这些方面,就算只有一方签字,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妻子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向朋友借了一笔钱,这笔钱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个例子,丈夫瞒着妻子在外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且投资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时候这笔债务通常就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投资是夫妻共同决定的,或者投资收益用于了家庭,那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四、举证责任的分配
在认定夫妻债务时,举证责任的分配很关键。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一般不需要额外举证,法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债权人要拿出相关的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债务的用途。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有些情况下,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还有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认定完夫妻债务后,接下来可能会面临债务的清偿问题。如果一方认为债务认定不合理,又该如何维权呢?要是协商不成,走法律诉讼程序又该注意些什么?这些后续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夫妻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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