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电信诈骗获轻判
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2022年8月19-22日,他和同乡杨XX到广州花都,把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资金。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过账363052.2元,涉诈资金340042.2元。9月17日,他又把已被冻结的XX银行卡密码给了杨XX上线,该卡过账21900元,涉诈资金6000元。两张卡共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346042.2元。
争议焦点及认定
第一,杨XX非法获利金额是多少?法院查明,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依据是他2022年8月22日微信4次“零钱提现”,但无其他证据印证,且与同案犯杨XX的供述矛盾。杨XX辩护人主张指控获利2000元证据不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证据不充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不认定杨XX获利2000元。
第二,杨XX是否构成自首?法院查明,杨XX经公安口头传唤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辩护人主张杨XX构成自首,法院认为不符合自首条件,不采纳该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认定杨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获缓刑
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按指示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好友牟利。次日,谭XX伙同卢XX等人按指示冒充领导添加好友并要求对方添加上线微信号。卢XX、严XX添加的好友朱XX、李XX因警觉未转账。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争议焦点及认定
第一,谭XX对诈骗金额承担多少责任?法院查明,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诈骗行为由上线远程操控完成。谭XX辩护人主张不能认定谭XX对全部诈骗金额承担责任,法院认为谭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采纳了该辩护意见。
第二,卢XX是否构成自首?法院查明,卢XX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卢XX辩护人主张卢XX构成自首,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认定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谭XX是坦白,卢XX是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犯罪未遂。法院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案例三:贩卖毒品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罪并罚
王XX曾因抢夺罪被拘役。2025年,他涉及两起犯罪。在贩卖毒品罪中,他两次协助联系毒品交易;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他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25万元现金。
争议焦点及认定
第一,王XX是否构成自首?法院查明,王XX主动到大连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辩护人主张王XX构成自首,法院予以采纳。
第二,王XX是否为从犯?法院查明,王XX在共同犯罪中受他人指使,未主导犯罪。辩护人主张王XX是从犯,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认定王XX构成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考虑到他的自首、从犯、认罪认罚情节,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13000元的量刑建议。
法律建议
这几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要远离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要为了一点利益就提供银行卡、手机等给他人用于违法操作。其次,如果不幸卷入案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争取自首情节。在共同犯罪中,若只是起辅助作用,要及时向律师和法院说明。最后,认罪认罚能获得从宽处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抗法律。
这三个案件中,被告人都因不同原因面临刑事指控,但最终都获得了相对从轻的判决。代理这些案子的,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这些案件中精准识别量刑情节,有效与公诉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程度的从宽处理。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捍卫了权利。这就是这几个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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