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专业工作。首先,第一时间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从犯地位,这是对案件事实的尽职调查(duediligence,即对案件情况的审慎核查)。其次,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积极促成量刑情节。最后,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
李律师提出了核心法律观点。一是强调万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其行为的危害性相对较小;二是指出万X家属主动退赔以及万X认罪认罚的情节,符合减轻情节(mitigation)的条件,可从宽处理;三是论证万X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万X仅支付了按标的额比例收取的律师费,就避免了可能的实刑处罚,以相对较低的成本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体现了律师专业辩护的价值。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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