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某公司与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某某购销合同》,约定购买机械设备,质保期满付款条件成就后,被申请人却拖欠近140万元货款。此后多年,申请人多次催款均被拖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委托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依据仲裁条款向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刘智律师自2021年开始在江苏南京执业,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拥有法律和化学复合教育背景,还持有化工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专业资质。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公司商事、合同纠纷等多个法律领域,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仲裁过程中,刘智律师全程参与调解程序。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充分举证,提交了买卖合同、交货凭证、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催款记录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申请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以及被申请人拖欠货款的事实和违约金计算依据。通过扎实的证据,刘智律师为申请人的诉求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同时,刘智律师并没有一味地强硬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全部款项。他结合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与对方就付款期限、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多轮专业协商。他既坚守申请人全额回款的核心诉求,又灵活调整付款方案,为被申请人预留了合理的付款缓冲期。这种灵活且专业的协商方式,推动了调解进程的高效推进。
最终,在刘智律师的积极推动和专业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分三期支付拖欠合同款,仲裁费用也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近140万余元核心债权及仲裁费用诉求均获明确保障,纠纷得到了高效、妥善的解决。刘智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解决了这起买卖合同货款拖欠的难题,真正做到了“不负所托”,为客户创造了真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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