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X、孙X2、孙X3与被告孙X4等因家庭财产分割产生争议。61号院被腾退拆迁,被告依据代书遗嘱主张遗产归属,而原告持有一份10年前的《分家协议》。
为何专注婚姻继承析产?
执业24年的李同红,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案件800余件,尤其专精于婚姻继承中的析产纠纷案件。在他看来,婚姻继承析产纠纷涉及家庭情感、财产分配等多方面问题,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他选择深耕这一领域,是希望凭借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审查中的专业判断
李同红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对于《分家协议》,他发现该协议内容完整,对三处院落归属、赡养扶养事宜都有明确约定,且有孙X、孙X6及五名子女共同签字确认。在处理过众多同类案件后,他判断该协议系家庭成员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面对被告提出的代书遗嘱抗辩,李同红指出,代书遗嘱中孙X的签字系代书人代签,被告未能充分证明是孙X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便遗嘱形式合法,《分家协议》签订在先,已对61号院归属明确约定,孙X单方后立遗嘱不能推翻家庭协议效力。
专业成果与启示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分家协议》有效,孙X、孙X3获得安置房居住使用权益,孙X2获得34号院房产,孙X5给付孙X、孙X3人民币624万余元。此案后,李同红将婚姻继承析产纠纷的审查要点进一步完善。他的专业深耕为同行提供了借鉴,在婚姻继承析产纠纷中,细致审查协议和遗嘱,准确判断其法律效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