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李师傅入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环卫车司机,公司没和他签书面劳动合同。李师傅心想,工作先干着,合同晚点签也问题不大。4月13日,他在工作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诊断为左侧多根肋骨骨折,后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是4月13日到6月12日。
6月13日,李师傅因个人原因离职。在职时公司虽给他交了社保,但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李师傅慌了,自己受了伤还拿不到应有的赔偿,他自己找公司理论,可公司根本不搭理他,这让他焦虑又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经人介绍,李师傅找到了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的梁广宇律师。梁广宇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有丰富的劳动纠纷处理经验。
梁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李师傅的工资发放记录能清晰显示他的收入情况,这是个关键细节。围绕这个细节,梁律师指导李师傅收集整理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关键证据。明确仲裁请求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仲裁审理时,公司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也没提交书面答辩及证据材料。梁律师围绕案件事实,结合相关证据,主张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针对工伤保险待遇,指出公司虽交了社保,但需协助李师傅申领基金支付部分;针对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强调公司未在法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性,要求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庭审时,李师傅紧张得手心冒汗,不知道结果会怎样。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梁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公司支付李师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663.2元、2024年4月13日至6月12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3520.86元、2024年4月1日至6月1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546.47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听到裁决结果,李师傅长出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工作入职要尽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自身权益。第二,遇到工伤及时收集工资记录、工伤认定等关键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劳动者要重视劳动合同,遇到权益受损要积极维权。在这个案子里,梁广宇律师抓住工资发放记录这个关键细节,为李师傅成功维权,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