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赵月亮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赢得了胜利。
2024年,原告毛X与被告孟X签订了《租房合同》,约定租期两年且年付租金。然而,租期届满后,被告孟X既未支付第二年租金,也未腾退房屋。原告多次催告,但被告始终无动于衷。更过分的是,原告自行开门收房后发现,被告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堆放建筑垃圾,还造成家具损毁。而被告经法院传唤后竟未到庭应诉。
赵月亮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时间,经办案例百余起,在合同事务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面对这起复杂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赵月亮律师深知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固定被告的违约事实。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赵月亮律师对证据细节高度敏感。他注意到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这里面详细记录了原告的催告过程以及被告的违约情况。
赵月亮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行动。他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将其中能够证明被告违约的关键信息进行整理和标注。他深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这些证据将成为胜诉的关键。在庭审中,赵月亮律师凭借这些微信聊天记录,精准把握催告程序与合同解除节点,向法庭清晰地阐述了被告的违约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未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支持合同解除。考虑到原告及时开锁收房,法院酌定被告支付2024年X月X日至X月XX日期间的租金及损失共计10000元,结合押金2000元,合计支付12000元。关于房屋结构破坏及垃圾清运,法院酌定赔偿2000元。被告同意返还餐桌,法院判令若不能返还则赔偿2000元。虽然原告诉请中关于“破坏结构扣除押金”因无合同依据未获支持,但赵月亮律师通过努力,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推动法院支持了主要诉请,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赵月亮律师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赵月亮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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