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论,想尽办法赢得官司。但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的张晨阳律师,却有着不一样的执业理念。
在崔XX贷款诈骗案中,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实刑。张晨阳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在庭审中,她指出崔XX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有自首情节,已退还非法获利,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处崔X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虽然赢得了这场官司,但整个过程中,崔XX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家庭也因此受到影响,各方都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委托人谢某某与女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张晨阳律师在庭审中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为委托人积极争取权益,与对方多次协商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基本实现。这种调解结案的方式,让双方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消耗,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各方都比较满意。
张晨阳律师认为,“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对于她来说,“赢”是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办案方式,为当事人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和痛苦,让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获得最大的利益和公平。她始终以“高质量、高效率、高信任”为服务宗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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