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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要怎样去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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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962人看过
导读: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需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申请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要怎样去办离婚

很多夫妻在感情走到尽头时,会选择好聚好散,签订离婚协议。可签完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离婚这件事就结束了,接下来具体该怎么去办理离婚手续,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其中涉及到一系列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果不了解清楚,可能会耽误时间,甚至影响离婚的顺利进行。下面就来详细说说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该如何去办理离婚

一、准备离婚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是双方的身份证,这是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其次是户口本,它能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结婚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夫妻关系的证明。另外,还需要准备好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张和小李签订离婚协议后,他们就准备了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为办理离婚做好了材料上的准备。

二、申请离婚登记

准备好材料后,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在申请时,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材料没问题,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并给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像小王和小赵去办理离婚登记时,就按照要求填写了申请书,提交了材料,顺利拿到了受理回执单。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例如,在冷静期内,小孙和小周经过思考,觉得还是不想离婚了,于是他们就按照规定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与发证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小陈和小吴在冷静期过后,再次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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