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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资质施工无合同,二审追回大额劳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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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4 · 1932人看过
导读:20XX年,自然人郑X、易X借用建筑公司资质承建项目,郑X分包给王X施工。完工结算后王X仍有大额劳务款未获清偿,一审仅判郑X、易X担责。许青山律师介入后,依据法规主张建筑公司担责并精准核算款项。二审改判郑X、易X支付365500元及利息,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借资质施工无合同,二审追回大额劳务款

在建设工程领域,资质借用和违法分包的情况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劳务款纠纷也时有发生。本案中,自然人郑X、易X借用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中标承建X县某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XX年,郑X以建筑公司名义与王X签订外墙保温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外墙保温、涂料等劳务及辅材作业分包给王X施工。

工程完工并于20XX年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总劳务款为595501元。然而,王X陆续收到部分款项后,仍有大额劳务款未获清偿。王X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将郑X、易X、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连带支付欠付劳务款及利息。

一审法院的判决却让王X大失所望,仅判决郑X、易X承担付款责任,驳回了王X对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王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许青山律师提起上诉。

许青山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300件案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深知此类案件中合同效力认定责任主体确定的重要性。在接手案件后,许青山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注意到本案中存在的违法挂靠行为。个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并违法分包,案涉施工合同依法应认定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参照结算主张劳务款。

许青山律师在二审中主张,建筑公司存在违法挂靠行为,应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他对已付工程款凭证进行了全面梳理,精准核算款项,核减已收款,重新确认欠付劳务款本金。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许青山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认为,施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属于违法挂靠,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欠付的农民工班组劳务款承担清偿责任,而非仅由实际施工人承担。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郑X、易X支付王X劳务款365500元及利息,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许青山律师在本案中,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执业态度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拖欠的劳务款,切实维护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未来的执业过程中,许青山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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