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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深耕多领域案件的资深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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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151人看过
其他侵权专业律师 沈怡君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220人 执业14年
律所:吉林万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202201211603545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500994241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沈怡君律师,吉林万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1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行政医疗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婚姻家庭等各类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现任律师联盟会员、吉林省律师实习指导老师、吉林仲裁委仲裁员、吉林市人民监督员、吉林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益律师专门委员会委员、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12年,办理了几百件案件,有丰富的经验,理论功底扎实、超强的业务能力。一直勤勉敬业、踏踏实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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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沈怡君律师执业14年,累计承办几百件案件,擅长刑事、婚姻家庭等多领域纠纷,以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一位深耕多领域案件的资深女律师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正在开庭。原告方言辞激烈,而被告方代理律师沈怡君却镇定自若。

沈怡君毕业于大学本科,自2012年开始在吉林万珏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14年。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几百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80%,在诈骗、开设赌场、帮信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同时也擅长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建工、行政、合同纠纷等领域。

在某食品加工公司诉某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中,原告在“爬虾馅水饺”地标宣传牌上使用“CCTV7上视品牌”宣传用语,被告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并作出处罚,原告不服提起诉讼。沈怡君准确把握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关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成功论证原告行为不仅是对产品本身的虚假陈述,更是通过攀附国家电视台的公信力来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而非原告主张的《广告法》范畴。她从法律条文的精准理解出发,深入分析案件本质,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

再看林X、张X诈骗案,被告人张X和林X为骗取国家补偿款采取虚报、瞒报花卉数量等手段。沈怡君主张不宜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辩护抓住了案件定性的根本矛盾,体现了她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和对刑事政策边界的敏锐洞察力。虽然该辩护意见最终未被采纳,但她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限度的法律保护,展现了专业的分析方法和负责的态度。

对于自己的职业,沈怡君认为律师是正义的守护者,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法律的一次实践和诠释。她始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信念,“至诚至真,精益求精”为敬业精神,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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