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X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因城市规划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项目开发停滞逾十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执业9年、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的邵如阳律师接手此案后,深知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如何打破僵局并实现投资权益。
邵如阳律师接案后,凭借其在合同事务领域丰富的经验,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过去处理过多起合同纠纷案件的邵如阳律师知道,完整的证据体系是胜诉的关键。他系统整理了协议书、投资款明细单及付款凭证、政府部门文件、被告请示文件等证据,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双方的投资事实以及项目长期停滞的状态,为法院认定合同解除提供了坚实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邵如阳律师与法院进行了多轮沟通。起初,原告原诉请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1200万元,但被告明确表示无资金返还且案涉土地登记在被告名下。有着丰富合同纠纷处理经验的邵如阳律师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将其变更为拍卖、变卖土地后按比例分配价款。邵如阳律师向法院说明,依据他此前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这种方式既符合《民法典》关于共有物分割的规定,又切实可行,能够避免“胜诉却无法执行”的风险。法院经考虑后,认可了邵如阳律师的观点。
对于合同是否应当解除这一核心争议焦点,邵如阳律师充分发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他向法院充分论证了项目停滞逾十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邵如阳律师指出,被告作为项目全权管理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最大努力推动项目或与原告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凭借其在合同事务领域超百起成功案例的经验,邵如阳律师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支持了原告解除合同的诉请。
在共有物分割方面,邵如阳律师准确援引《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关于共有物分割的规定,主张对无法分割的共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置,并按投资比例分配价款。这一方案得到了法院和被告双方的认可,最终实现了原告投资权益的变现。
同时,邵如阳律师通过变更诉讼请求,有效控制了诉讼成本。避免了高额评估费用和冗长的清算程序,法院最终判决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合理地分担了诉讼成本。
在邵如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精准的法律研判和高效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原告解除了长达十年的合伙僵局,实现了投资权益的变现,充分展现了其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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