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中院判保险公司赔15万,省高院再审改判免责

中院判保险公司赔15万,省高院再审改判免责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780人看过
办案流程专业律师 刘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120201020813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15445577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曾任职于兰州某集团公司、省内某知名律所, 工作谦逊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 代理过大量刑事辩护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信、诈骗、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公司解散纠纷、合同纠纷等) 劳动人损案件(道交纠纷、医疗纠纷、工伤纠纷、经济补偿纠纷等);离婚纠纷案件(离婚、同居析产、同居子女抚养等);民事执行案件等。在诉
更多>
导读:当事人路某某等人因朱XX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与某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此前历经一审、二审,保险公司被判赔偿15万余元。刘磊律师于某保险公司委托后介入,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最终省高院再审改判,某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某保洁公司向路某某等人赔偿三十余万元。
中院判保险公司赔15万,省高院再审改判免责

朱XX受雇于某保洁公司清扫马路,某保洁公司为员工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朱XX清扫马路时被张XX驾驶的摩托车碰撞住院。朱XX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撤回对某保洁公司、某环卫管理处的起诉一审法院判令张XX承担赔偿一百三十余万元。因张XX无履行能力,朱XX又以某保洁公司、某保险公司为被告起诉,一审以“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上诉至中院维持原判。后经省高院裁定指令中院再审,中院发回一审重审,一审判令某保洁公司承担四万余元,朱XX不服上诉,上诉期间朱XX死亡,原告变更为路某某等人,中院最终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15万余元。此时案件证据情况极为复杂,涉及多次诉讼撤诉,还有受害人死亡等情况,关键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难以确定,这对后续的辩护极为不利。

刘磊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从业以来为多家国企、中小型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数百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上亿损失。面对这样复杂的局面,刘磊律师没有被众多的诉讼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所迷惑。接案后,刘磊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对海量证据的梳理和分析。他仔细研究每一个诉讼环节和法律条文,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问题。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中撤诉后能否另行起诉原来当事人,以及受害人死亡后赔偿标准和因果关系界定等关键问题,刘磊律师进行了深入的法律研究和论证。他在省高院再审申请中,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依据,指出原判决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上的错误。20XX年X月,省高院裁定再审,刘磊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再审过程中有力地维护了某保险公司的权益。

此案从20XX年开始诉讼,历经长达5年的时间。在刘磊律师的努力下,最终省高院再审改判某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某保洁公司向路某某等人赔偿三十余万元。刘磊律师代理此案,为某保险公司节省了大量的赔偿费用,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从当事人委托刘磊律师到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刘磊律师高效地推动了案件的进展,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网站地图
更多

办案流程最新文章

遇到办案流程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