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公司按约完成防火门供货及安装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方未付清工程款项。被告甲公司、乙公司、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鹿静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研究案件细节,梳理法律关系。她发现,丁XX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上诉方,上诉方又以丁XX名义与原告公司签订合同。虽然分包合同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原告公司有权参照合同主张工程款。在二审中,鹿静律师据理力争,围绕本案是否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人应否承担付款责任等焦点进行辩论。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原告公司成功追回欠款及利息。然而,这场胜诉背后,各方都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过程十分疲惫。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在卸货过程中安装自带卸粮斗时受伤,起诉要求上诉人及原审被告2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原告间成立义务帮工法律关系,判令上诉人承担40%赔偿责任,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鹿静律师作为被上诉人代理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明确指出上诉人与原告间符合义务帮工的规定,且上诉人存在过错,未尽合理管理义务。在二审中,鹿静律师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让上诉人认识到自身责任。这种调解结案的方式,让各方都比较满意,避免了进一步的矛盾和冲突。
鹿静律师认为,“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更重要的是为当事人实现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和痛苦。她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案,无论是通过诉讼还是调解,都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在她看来,一个好的律师应该像一位睿智的领航员,在复杂的法律海洋中,为当事人指引正确的方向,让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获得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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